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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娃手机看直播赏主播两千余元 父亲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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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洛阳市涧西区郑州路附近一饭店老板向民警求助称,自己10岁的儿子趁家长不注意,用手机看直播,多次手机充值后,打赏主播两千余元。

  据长安路派出所民警介绍,11月30日,饭店老板洪先生打来求助电话时,语气显得十分无奈。当天,洪先生忙于店内的工作,无暇照顾儿子。儿子便拿起洪先生的手机在一旁玩耍。其间,洪先生的儿子使用手机下载了一款APP视频直播软件,并按照直播软件上的说明,进行了“现金充值送礼物”的操作。

  据悉,洪先生的儿子先后分五次进行了手机充值操作,前四次每次充值198元,第五次充值1688元,五次共计充值2480元,而充值的钱,均被洪先生的儿子以购买虚拟礼物的方式打赏给直播网站的主播。

  有法律界人士建议,遇到此类情况,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向直播平台官方进行申请,“一般情况下,只要向直播平台管理方证明确实是未成年人操作造成的消费,可申请退款”。

  另外,民警也提醒家长,平时要教育未成年子女在征得父母的同意后才能使用手机,家长也要给自己的手机设定较为复杂的密码,以防未成年子女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手机,同时,家长还要开通消费短信提醒,以防止此类事情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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