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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列入“黑名单”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rain

据新华社电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八项具体措施,包括增强会计人员诚信意识、加强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健全会计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要求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约束、加强会计诚信教育,大力弘扬会计诚信理念,提升会计人员诚信素养。

意见强调,将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列入“黑名单”。依法取消其已经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支持用人单位根据会计人员失信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降职撤职或解聘。同时,将会计人员信用信息作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会计职称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资格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鼓励用人单位优先聘用、培养、晋升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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