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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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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济南5月1日电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获悉,山东日前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并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调整后的山东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1910元、1730元、1550元。

  山东还同步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19.1元、17.3元、15.5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5.5%,这两项标准将从今年6月1日起执行。此外,山东发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增长上线为11%、基准线为7%、下线为3%。这是山东连续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连续20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负责人介绍,此次山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也是保障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基本生活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山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温和上涨,社会平均工资稳定增长,社会保险最低缴费额逐年增加,今年山东还将调整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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