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社会 • 正文

向华强名誉案一审胜诉 被告被判公开致歉赔2.5万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admin






案件播报案件播报

向华强名誉案一审胜诉 被告被判公开致歉赔2.5万

网易娱乐5月11日报道   5月11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向华强名誉维权案案件播报,向华强一审赢得胜利,被告吕*(微博用户)被判向向华强公开致歉(持续72小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费用25000元,并全额承担诉讼费用。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都市网络电脑版 | 移动版

    元方科技 版权所有 浙ICP备13011823号浙公网安备 33068102000449号

    浙公网安备 330681020004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