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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和江苏省副省长费高云被问责

来源:新华社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1-15
摘要:原标题:江苏严肃查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案相关责任人 公安机关对44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61名公职人员 新华社南京11月15日电 记者从江苏省有关部门获悉,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

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和江苏省副省长费高云在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樊金龙同志作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督促不力,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费高云同志作为先后分管、协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代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省长,对全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督促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樊金龙、费高云同志在推进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工作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应予严肃问责。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樊金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费高云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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