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 高考 又是一年高考时,莘莘学子向梦想中的象牙塔发起了最后冲刺,部分不法分子针对高考等各类考试设置的“陷阱”与“捷径”也纷纷“上线”。考生忐忑不安,骗子蠢蠢欲动。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下面几种与考试相关的犯罪活动吧。 一、“分不够,钱来凑” 不法分子利用考生求学心切和部分家长低分高录的心理,谎称自己神通广大,“手眼通天”,可以通过运作办理北京户口,掌握重点院校“内部指标”“高校自主招生指标”等,借机骗取考生家长高额“运作”费用。 ![]() “上名校、办京户了解一下?咱门路广、关系硬,只要砸钱都能办!” “能让孩子读个好学校,钱不是问题!” ![]() 案例 2018年5月至8月间,李某某以为被害人孙某某的女儿办理到北京上大学事宜、需要给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等领导送礼、以及给高中班主任封口费等理由,向孙某某骗取办事钱款共计人民币41万元。2018年8月,李某某称户口、身份证已办好,还需2万元办事费才能下达录取通知书,被害人孙某某称已无力支付,后报案。 ![]() 法条链接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示: 低分高录,不存在的。 高招录取工作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程序,录取工作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信息,按照志愿和分数由计算机排序投档,不受任何人为因素影响,不存在所谓“操作空间”。考生及家长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相关院校招录程序及招生信息。凡是涉及私下运作高校入学指标、内部指标、违规办理户口等收取中介费、运作费的行为,都要提高警惕,切勿心存侥幸,落入诈骗陷阱。 二、“枪手替考,擦枪走火” 部分考试培训机构专以组织考试作弊“为能”,招募高校在校生充当“枪手”,以“保过”为噱头招揽有作弊需求的考生,与之签订高价“培训”协议后,安排“枪手”替考,或在考试过程中使用各种作弊器材为其传输答案。 “本公司长期诚招各类高校优秀在校生‘有偿做题’,一科5000,有意者私聊。” “安全吗?我加入!保证高分通过,价格再商量下?” “本公司各类考试‘枪手’云集,5万轻松保过,安全可靠。” “能不用再看书做题,钱不是问题!” 案例 章某某等人以教育咨询、组织培训为名招揽学生,并与之签订1万至6万元不等的“保过”协议。在2016年12月24日举行的2017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章某某等人组织多名高校在校生作为“场外”“枪手”,通过“考题答案实时交流QQ群”确定答案后,利用发射器向考生无线传输试题答案。经查,章某某等人当日共组织33名考生通过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其犯罪团伙内含多名高校在校生。 ![]() 法条链接 ![]()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组织考试作弊罪;代替考试罪】 ★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示: 诚信考试光荣,违规作弊可耻。 考试作弊入刑后,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的双方都可构成犯罪,法律为维护社会诚信、依法严惩失信行为,对替考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不要为了寻求捷径,毁掉大好前程。广大考生要自觉抵制考试作弊行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编者寄语 考试制度遵循能力本位和公平竞争原则,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机制。高考作为我们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次考试,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防范意识与规则意识,自觉抵制考场舞弊行为,心向阳光,诚信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