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雁博 通讯员陈莹报道: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的法律监督机关,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自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以来,始终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发力,坚守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两条底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监督工作,今年4月,该院分别派驻丹江口市森林公安局和武当山特区森林公安分局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室先后成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室的成立是检警协作的创新举措,为形成打击合力、统一刑事司法理念、提高刑事诉讼质效奠定了坚实基础,形成了共同预防惩治破坏库区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格局,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同时,该院结合丹江口市生态保护工作实际,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实行专人限期办结。对于涉嫌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复杂犯罪案件,该院公诉部门坚持提前介入,及时了解掌握案情,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确保办案时效,提高诉讼效率,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有效保护生态安全,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该院坚持聚焦民生检察,突出办理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公益诉讼案件,从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向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0余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收回环保排污费59万余元;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20余处;督促相关责任人恢复被毁林地50余亩;向人民法院提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要求被起诉人采取修复措施,恢复被毁林地的生态功能。 同时,该院持续集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宣传活动,共印发宣传册500余份、宣传单2000余份,努力提高辖内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增强群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当好丹江口市绿色发展的“守护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