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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

来源:互联网 作者:ra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0-26
摘要:央广网北京10月26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与每一位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今天(26日)

  央广网北京10月26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与每一位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今天(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分组审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与会人员就“分级诊疗”“医疗服务”“药品保障”等提出意见建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何完善,如何增强广大患者看病就医的获得感?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既是保障公民用药安全、有效、可及,也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草案二审稿第四章对药品供应保障作出了规定,刘修文委员建议进一步细化有关条款的内容。例如,为确保基本药物公平可及,建议增加国家对短缺的基本药物实行定点生产等内容;为支持罕见病用药、重大疾病防控用药等药品的研发生产,建议增加实施药品强制许可。

刘修文说:“为了降低药品流动成本,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在第60条中,细化国家对药品采购与招投标监管的规定,如规定参加药品采购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药品的生产企业等,明确向社会公开的药品采购与招投标监管的情况,增加实施国家药品价格谈判与其中采购的内容,以应对灾情、舆情和突发事件等。”

草案二审稿第59条提到,“国家加强对药品的管理,建立药品全程追溯制度,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列席会议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刘谦认为,在“全程追溯”前应增加“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四个环节,这有利于法律规定的执行落实。他还建议将“医用耗材”的内容加入“药品供应保障”范围加以规范。

刘谦说:“医用耗材在医疗服务中大量应用,其费用在医疗总费用中占比较大。比如骨关节、心脏支架、心导管等费用很高,在监管方面原则上是与药品一致,在其他法律法规中也没有阐述,似乎有必要在这部法律中有所规定。可否在第四章药品供应保障中增加一条,国家对药品价格、质量的监测和追溯制度也适用于医用耗材的监管。”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草案二审稿第34条规定,国家发展妇幼保健事业,为妇女、儿童提供保健及常见病防治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健康。邓丽委员建议,根据国务院正在实施的《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增加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的内容,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就目前全国各地的统计情况来说,妇女的营养状况、儿童出生缺陷的问题、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很多都与流动妇女的关联度比较高,因此在基本公共服务部分,应该加强对她们的保健和服务。”邓丽说。

医疗纠纷常常困扰着医患双方。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应当从法律制度上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医德医风建设,维护医疗秩序,完善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机制。草案二审稿第102条中,对医护人员应遵守的医疗行为作出了规范,李钺锋委员建议应该更加细化明确,“建议修改为"在开展医学研究或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尊重公民知情同意权利,不遵守操作技术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通过立法提高医务人员违法成本,引导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对患者生命健康负责。”李钺锋说。

国家在基本医疗服务方面推进实行分级诊疗制度。草案二审稿第39条指出,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刘修文委员认为,基层首诊的方向是对的,但如果是强制性要求,就应该尽快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使其具备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否则这一规定可能难以实施。

落实强基层始终是医疗卫生领域坚持的方向。草案二审稿第17条明确,“国家加强以县级医院为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李延萍提到:“实际我们现在的短板和弱项在于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加强机构建设后,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养,尤其是乡村医生的培养相对来说是欠缺的。导向是分级诊疗去基层看病,那么基层是否接得住?以前是到大医院去培训,但是没有法律要求,执行就有随意性。国家也要加大对于基层医生的培养。”

作者:车丽

责任编辑: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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