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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培公厕装摄像 该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这样解释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2-04
摘要:(记者 蒲阳 摄影 邓小卫)您已经进入监控区域,请自重!!如厕前,假如你看到这样的张贴提示语,会做何感想? 家长上厕所发现监控摄像头 王先生(化名)的孩子每周都会去新城区长兴路上的西安领军教育上补习班。12月1日上午9时许,他将孩子送到教室后离开时

(记者 蒲阳 摄影 邓小卫)“您已经进入监控区域,请自重!!”如厕前,假如你看到这样的张贴提示语,会做何感想?

家长上厕所发现监控摄像头

王先生(化名)的孩子每周都会去新城区长兴路上的西安领军教育上补习班。12月1日上午9时许,他将孩子送到教室后离开时,到二楼去上厕所。一进厕所就发现在很显眼的位置有一个提示,“您已经进入监控区域,请自重!!”王先生回头一看,发现厕所门口正上方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正对着厕所内。

“尽管每个厕所隔间都有门,但总感觉在厕所装监控摄像头让人心里很不舒服。”王先生说,尽管自己最终用了厕所,但厕所里的摄像头让他无法接受,“因为厕所是公用,男女均可。”

昨日下午3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了该教育机构的二楼,也看到了装着监控摄像头的厕所。工作人员说,厕所不分男女,平时来此处上课的老师、学生和家长都可使用。

记者进入厕所后看到,厕所入口正对面的墙壁上放着一面镜子,镜子的正上方很显眼的位置贴着一张A4大小的纸,上边写着“您已经进入监控区域,请自重!!”而厕所正中间有一个白色椭圆形的大洗手台,两边有两排蹲厕,用绿色的板子隔开,每一间都有门。监控摄像头安装在厕所入口内的正上方,摄像头正对着厕所隔间位置。

解释:隔间关门后拍摄不到

为什么要在厕所装监控摄像头?该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说,监控摄像头是上个月西安全面禁烟前后安装的,装摄像头之前他们在厕所发现了一个烟头,而他们机构内部一直是坚决禁烟的,不仅禁止学生抽烟,同时也禁止老师抽烟。为了防止有人在厕所抽烟,就装了这个摄像头,之后厕所也再没发现过烟头。同时安装摄像头也是为了防止学生在厕所打闹,避免受伤。

对于是否会拍到入厕人员的隐私,这名工作人员说,他们所装的摄像头是固定的,不能转向,同时厕所隔间都是带门的,只要把门关上,门后的情况拍不到。在装完摄像头后,他们在显眼的位置做了提示,还向学生做了说明,解释了原因。

昨日,工作人员在手机上向记者展示了厕所监控的实时画面,从画面中可以看到,左侧没关门的厕所隔间能被摄像头拍到白色的便池,部分右侧厕所隔间只能拍到人员的出入情况,右侧靠入口还有两个厕所隔间处在监控死角。进入隔间后关上门,摄像头拍摄不到。

是否侵犯隐私权

律师看法不一

昨日,北京君致(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毅说,隐私影响到人的人格尊严,在厕所里装摄像头本身就是一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就算该厕所的显眼处写着提示,但也不能进行监控,“就算是为了监管学生抽烟的问题,你可以在有证据,或是有人举报的情况下处罚学生,而不是在厕所装摄像头。”王毅说,虽然厕所门关上以后拍摄不到,“但是人一进厕所往往就会自然处在一个放松的状态,别说是学生,大人也有可能忘记关好门,就算有提醒,被拍到隐私的风险也是存在的。”王毅认为,从法律原则上来说,虽然这是一个公共性质的厕所,但也是一个隐秘场所,不应被设置监控摄像头,该机构没有权力采集这些视频图像。尤其是如果摄像头在厕所中拍到一些涉及人丑态的画面,被用到丑化他人形象等一些不正当的途径或目的,也是具有危害的。

陕西保群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持不同观点,该教育机构这处公共性质的厕所,虽然属于公众认知上的一种隐私场所,但是该厕所设有隔挡以及厕所门,对如厕者会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在门关上以后,监控摄像头是拍不到一些涉及隐私的行为和部位的,所以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的问题。张伟认为,该教育机构在很明显的地方设置了提醒标语,所以在该处设置监控摄像头是可以的。

延伸阅读邻居围栏装监控正对通道 这算不算侵犯隐私?

最近家住杭州小和山高教园区附近的刘先生(化名),颇为烦恼。一个多月前,他发现邻居在围栏上安装了一个监控,说是对着门前公共区域,可门前的这条路就是他从后院出入的唯一通道。刘先生感觉行踪每天都被人家监视一样,很不自在。

刘先生认为,如果物业部门来安装监控他没有任何意见,甚至愿意自掏腰包来安装,但是个人安装还对准公共区域,他认为此举欠妥。

邻居围栏上的监控

对准自己后院的通道

接到刘先生的报料后,钱报记者来到小和山高教园附近的水木清华小区。这个小区规模不小,紧挨宝寿山景区,内部有高层也有别墅。刘先生反映监控问题的区域,则属于该小区的别墅区。

在刘先生的指引下,记者见到他所说的那幢别墅。门口有些杂乱,一堆砖块堆放在地上,占了大半条路。顺着这堆砖块往远处看去,可以看到在铁栅栏围墙东南角的上侧,架着一台监控。监控正对着门前的这条路。在监控的不远处,就是刘先生的家。

“就是这台监控,让我感觉非常不舒服。”刘先生说,这条路是他通往后院的唯一通道。监控装好后,他感觉每天出入都被他人监视一般。

小区物业的朱经理对这个情况很了解。“这个监控是他们家打墙的时候架起来的。”朱经理介绍,监控差不多是在9月初架起来的。当时刘先生也和物业反映过,说监控的镜头直接对准了他们家后院的方向,后来经过沟通协商,安装监控的业主把监控挪了个方向,对准了门前的马路。

钱报记者也辗转电话联系了该户业主的主人温先生(化名)。温先生说,他在围栏上架设这个监控的初衷是为了安全考虑,至于邻居提到的个人隐私问题,他认为,“公共区域不存在个人隐私问题。”

类似的“不舒服”

有没解决办法

究竟温先生的这个监控有没有侵犯到刘先生的隐私?钱报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了解到,像刘先生遇到的困惑,并非个例。

因为这个摄像头安装的位置有点尴尬,虽说它安装在温先生自家围栏上,瞄准的是那条一米来宽的小区公共道路。但是刘先生家后花园一出来就是那条小路。他觉得,他和家人进进出出,不是都被“监控”了吗,这难道还不是“侵犯了我家人的个人隐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民事权益中就包括了“隐私权”。隐私权中具体还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说的是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支配个人私生活,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与破坏的权利。包括普通人的私生活不受非法窥视和骚扰、公民的住宅神圣不可侵犯等;个人信息的控制与保守权;隐私的利用权等。

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志杰说,就文中这个事件来说,判断是否“侵犯”的核心是温先生有无将所摄录的包括刘先生家人出入的信息,在没有得到刘先生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公开传播。如果仅仅是摄录,而且摄录范围又并非是刘先生的私人领地,那金律师个人认为,还构不上侵犯个人隐私。金志杰补充,如果某人拍下一对情侣不愿为人所知的亲热照片(比如情侣在车内,或者密林深处等较为隐秘的场景),仅仅是拍下,问题不大,但是如果他将这张照片放到了朋友圈进行公开传播,那就侵犯了被摄像者的隐私权。

话题回到这件事中的这两位业主,刘先生的不舒服可以理解。现实中,曾有在楼道上自行安装摄像头的,有判例是要求拆除排除妨碍的,也有判例是驳回拆除诉求的。

金士杰律师建议,两位业主可以在物业的主持下进行沟通协调,比如调整下摄像头位置,或者如果温先生觉得这个部位是小区监控盲点,可以建议物业增设摄像头,而不要自行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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