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很多的提升。但是世界上并非只有阳光,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的节奏也变得非常快,快节奏的生活使得人们无暇关顾其他的东西。而这快节奏生活的背后,则是因为金钱,因此钱就成了社会上的衡量个人价值标准。社会生活的加快,并非每个人都能适应这种生活,跟不上节奏的人被社会遗弃。快节奏的生活让民众背起沉重的生活压力,因此社会上一些列的恶性犯罪也多了起来。 在2018年警方公布的牺牲名单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民警同志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倒在了对抗罪恶的路上。因此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同时,也应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2018年,公安部长赵克志公布:301名公安民警、141名警务辅助人员因公牺牲,1.2万余名公安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英勇负伤。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民警同志们在打击邪恶过程的危险程度。因此让民警带枪上岗也一直是社会上热议的话题。 为了保障民警的生命,四川在线消息1月1日,绵阳市首批城区公安交通警察正式配枪上岗执勤。“关键时候要善于用枪、敢于用枪。”在配枪仪式上,绵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陈蒙原提出这样的要求。社会上有很多突发性事件,但是由于民警没有有效的武器,但面对突发事件时,民警往往只能以血肉之躯去对抗犯罪。比如2018年8月5日,四川的开车冲撞当地派出所事件,犯罪嫌疑人因为与他人发生纠纷后,将他人杀害潜逃。但是谁都没想到,犯罪嫌疑人竟然开车冲进当地派出所冲撞无辜群众,导致多名群众受伤,民警为保护群众于歹徒搏斗,2名民警牺牲。 因此配枪是必要的,社会经济发展了,但是思想文化却后退了。在一切都向钱看的时代,社会的道德水平必然的滑坡,正所谓是“世风日下”。毕竟发生突发事件后,交警往往难以第一时间对犯罪现场进行控制,因此有力的威慑性武器就成了必要的条件。佩戴枪支有利于威慑犯罪,打击犯罪,控制现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安全。 可是民警虽然有了配枪的权力,那么开枪的权利又该如何呢?很多时候,民警会遇到一些冲动式犯罪,这些犯罪的特征是由于当事人喝酒闹事导致的。这时候犯罪嫌疑人处于头脑发热的状态之中,他们的行为显得极端化,但是等酒过后,人清醒后,他们就能回到正常的社会秩序之中,和正常的人一样对犯罪充满恐惧。此时民警们又该如何呢?开枪还是不开枪? 开枪判赔百万:不是不想开,而是不敢开枪。要知道基层的民警遇到的很多案件都是上述的那种冲动式犯罪,此时犯罪者由于冲动,热血上头闹事,但是这类人也很容易回到正规上来。那么民警开枪的权利又该何如呢?说个最典型的这种案例。2016年7月3日傍晚,醉酒男子王某据称在辽宁大连某养老院门前手持两把刀叫骂,后又用铁锤袭击到场巡警张某某,被后者击毙,期间围观群众袁某某腿部中枪受伤。后来巡警被告人张某某犯玩忽职守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该案于2018年3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审理结果:当地公安局西岗分局与被害人王某家属、袁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分别给付救助金人民币1875000元及人民币1700000元。 这些事件的背后,民警的开枪权利被大大的压缩了。虽然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种酒后犯罪的犯罪者可以被拉回正规,但是犯罪现场却也难以控制。因此若是不给民警足够的理解和宽容,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民警又怎么敢开枪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