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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今日开庭,被告人请求从轻处罚

来源:海外网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04
摘要:1月4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由温州中院常务副院长陈有为承办并担任审判长,还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 被告人钟元,男,1991年6月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程度,务工人员,四川省金堂县人。因本案于2018年8

1月4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由温州中院常务副院长陈有为承办并担任审判长,还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

被告人钟元,男,1991年6月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程度,务工人员,四川省金堂县人。因本案于2018年8月28日被乐清市公安局逮捕,同年11月8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温州中院提起公诉,温州中院于同日立案。

温州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钟元因赌博在网络借贷平台欠下债务,预谋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伺机抢劫女乘客财物。2018年8月23日,被告人钟元第一次伺机抢劫女乘客未果。2018年8月24日,被告人钟元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采取持刀威胁、胶带捆绑的方式,对乘客被害人赵某某实施了抢劫、强奸行为后杀人灭口。提请对被告人钟元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被告人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对其犯罪行为表示后悔,愿意接受法律制裁。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第一次抢劫系犯罪中止而非预备,且有坦白、悔罪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

因涉及个人隐私,根据法律规定,温州中院以不公开开庭方式进行审理,案件将定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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