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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一女子因不满违停车辆被查处 殴打协警被拘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06
摘要:中新网1月6日电 湖南武陵公安发布消息称,1月4日,湖南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办理一起殴打他人案件。一女子因不满协警查处违停车辆,多次对协警实施殴打行为。目前,违法人员谭某(49岁,武陵区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现场 1月4日下午4时3

中新网1月6日电 湖南武陵公安发布消息称,1月4日,湖南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办理一起殴打他人案件。一女子因不满协警查处违停车辆,多次对协警实施殴打行为。目前,违法人员谭某(49岁,武陵区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现场

1月4日下午4时30分许,市公安局武陵分局芙蓉派出所获悉一起警情: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协警汪靖松在执勤时被人殴打。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当天下午4时许,交警直属一大队三中队民警戴景带领协警王俊和汪靖松在人民西路高职院路段执勤,在查处违停车辆时,私家车主廖某拒不配合并与协警汪靖松发生口角。随后,廖某的妻子谭某从自家门店走出,大吵大闹数分钟后,因情绪激动,冲上去便给汪靖松两耳光,汪靖松立即后退躲闪,谭某后又追上去连扇耳光。民警戴景赶到现场后立即将谭某控制并移送至芙蓉派出所处理。

 

▲第一次实施殴打

▲第二次实施殴打

▲第三次实施殴打

根据交警执法记录仪显示,在此次查处违停车辆期间,汪靖松全程对廖某、谭某礼貌相待,文明沟通,但谭某全程拒不配合,恶语相向。在审询中,谭某对自己在高职院公交车站前殴打协警汪靖松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违法人员谭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五百元。

当晚11时许,谭某被送至常德市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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