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大白新闻报道称,在一个“烟台市市民文明公约”的宣传牌上,竟赫然写着“热爱西安”字样,落款为“世回尧街道党工委”。大白新闻查询发现,这份“文明公约”的内容,与西安市的市民文明公约内容一模一样,有网友调侃称:“我上学时抄同桌的卷子,连他的名字也抄上了。”烟台市芝罘区世回尧街道办事处17日回应称,此事系个人行为,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世回尧街道办事处通报称,2月2日早,接到居民反映,在辖区青华中学东北门东侧栅栏上有一块公益广告牌,其中“烟台市市民文明公约”的内容中出现“热爱西安”字样。办事处立即安排专人到现场查看并进行拆除。经核查确认,该处广告牌非办事处安排制作,且辖区内也未发现类似公益广告牌。因此,办事处向辖区派出所通报了相关情况。经多方查找,于2月16日找到事件当事人唐某某(男,外省在烟务工人员),并确认该事件完全为其个人行为。 世回尧街道办事处称,据了解,唐某某以在青华中学门口卖食品为生,为防止学生通过栅栏购买其他同行的食品,私自联系广告公司制作广告牌用于遮挡栅栏。在广告牌制作过程中,广告公司直接在网上找到“西安市市民文明公约”,将题目做修改后进行印制。为防止学校拆除,唐某某又让制作方在落款处落“世回尧街道党工委宣”字样。1月31日晚11时许,唐某某自行将该广告牌安装在青华中学东北门东侧栅栏处。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唐某某对其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深感后悔。有关部门将根据进一步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延伸阅读—— 烟台市民文明公约 一、热爱祖国,建设烟台;二、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三、遵纪守法,维护秩序;四、热心公益,履行义务;五、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六、礼貌待人,热情好客;七、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八、爱护公物,保护设施;九、讲究卫生,美化环境;十、自尊自爱,维护国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