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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玩手机横穿马路被撞成十级伤残,法院调解:自负部分费用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2-02
摘要:浙江嘉兴海宁市法院刚刚调解结案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给低头族们敲了一次警钟。 澎湃新闻12月2日从海宁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理调解了一起迁延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一名年轻女子在横穿马路过程中遭遇行驶车辆撞击,致十级伤残,但因其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

浙江嘉兴海宁市法院刚刚调解结案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给“低头族”们敲了一次警钟。

澎湃新闻12月2日从海宁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理调解了一起迁延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一名年轻女子在横穿马路过程中遭遇行驶车辆撞击,致十级伤残,但因其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且还在过马路时低头玩手机,法院经调解后确认,伤者应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需自行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

2013年12月的一天,20多岁的韩月(化名)过马路时未走人行横道,且边走边玩手机。意外突发,她被一辆高速驶来的小轿车撞倒,后脑着地。小轿车驾驶员虽立即将韩月送医抢救,但因伤及小脑,韩月前后住院近三年,花费100多万元医疗费,仍落下十级伤残。

由于医疗费用较高,韩月和驾驶员及保险公司一直未达成赔偿协议。为此,韩月将驾驶员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被告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70余万元。

这次交通事故经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驾驶小轿车的驾驶员因超速且疏忽大意,需负事故主要责任,但韩月因未从人行横道通过,且在看手机,未尽到注意义务,要负次要责任。这意味着韩月的医药费,有一部分需自行承担。

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并向双方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赔偿韩月各项损失合计60万元,驾驶员则继续赔偿韩月损失12万余元(之前已赔偿20多万元),剩余的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由韩月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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