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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外逃441人,与西方发达国家双边引渡条约仍然缺位

来源:百家号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07
摘要:国家监委、最高法等五部门公告发布以来,推动了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从2018年8月23日至12月31日,全国共计从46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441人,含117名国家工作人员,其中主动投案165名,包括百名红通人员蒋雷、王清伟等。 引渡是追逃最为常见的国际刑

国家监委、最高法等五部门公告发布以来,推动了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从2018年8月23日至12月31日,全国共计从46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441人,含117名国家工作人员,其中主动投案165名,包括“百名红通人员”蒋雷、王清伟等。

引渡是追逃最为常见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形式。由于各国立法对引渡多规定了一些前提条件,如条约前置主义、互惠原则、双重犯罪原则 ,并受到死刑不引渡、政治犯不引渡等原则的限制,引渡合作往往不能顺利实现。虽然我国已对外缔结39 项引渡条约,29 项已生效,52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其中46 项已生效。但是,受多种因素影响,与我国缔结引渡条约的多是发展中国家,较少发达国家。而且也尚未与我国外逃人员主要目的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签订双边引渡条约,或者还没有生效,这就难以与其开展引渡合作。

以美国为例,美国基于“三权分立”原则,在引渡问题上特别注重国会对行政部门外交权的制约,因而一直严格坚守引渡的“条约前置主义”,只有在行为人在外国受到指控的犯罪属于针对海外美国国民的暴力犯罪的情况下才可能有所例外,要求开展引渡合作的双方签订有双边引渡条约。加拿大虽然在引渡问题上一定程度上放弃了对于条约前置主义的限制,但是我国和其在引渡问题上至今还没有实质性的突破。

澳大利亚虽然和我国于2007 年签订了双边引渡条约,但是该条约迄今尚未得到澳大利亚国会的批准,因此一直没有生效。由此,与西方发达国家双边引渡条约的缺位是影响境外追逃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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