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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连涨”后国内机票燃油附加费迎来下跌,最低10元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2-04
摘要:网络配图 12月3日,海航、大新华航空、首都航空、祥鹏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对外宣布:自12月5日(出票日期)起,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12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

网络配图

12月3日,海航、大新华航空、首都航空、祥鹏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对外宣布:自12月5日(出票日期)起,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12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也随之下调。

目前,上述航空公司已经在官网上发布了下调国内航线燃油费附加费的通告。具体看,携程从多方获悉:自12月5日(出票日期)起,成人旅客乘坐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由原先的20元/人降至10元/人;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也由原先的50元/人降至30元/人。

在婴儿继续免收的同时,上述航空公司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政策: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0元,相当于免收;800公里以上航段由20元/人降至10元/人。

对此,携程机票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收到相关航空公司下调燃油附加费的通知。不过,截至12月3日发稿时,南航等三大航尚未公开发布下调燃油附加费的信息。而根据此前的惯例,四大航中只要有一家调整燃油附加费,其他航空公司也会跟进。

“根据航空公司通知,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上述携程的负责人提醒,也就是说,12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12月5日(含)以后,不会按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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