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体育馆、游泳场馆应如何防护?北京市疾控发布防疫指引 近日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北京日常防疫指引—体育馆/游泳馆场馆篇》,提醒人们在前往上述场所时应当注意个人防护。 一、健身人员 1.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特别是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顾客,不建议前往。 2.提前预约,配合场馆如实登记个人信息。 3.按照预约时间到达,避免人员聚集。 4.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5.遵循呼吸卫生/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掩。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6.注意手卫生,清洁双手前不要触碰口、眼、鼻。接触公用器械、设施或其他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以及进食前后必须洗手,或用手消毒剂消毒。 7.在公共区域言行举止得体,不大声喧哗。 二、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1.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特别是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员工,应及时就医,不要带病坚持工作。 2.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3.建立健康监测报告制度。 4.建议采取预约、分时段等限流措施,控制人流量和密度。 5.提示顾客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6.在人员聚集时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7.保持场馆清洁卫生,加强对门把手、公用健身器械、更衣柜等公共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8.室内场馆在营业前后应进行充分的通风换气。 9.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或免洗手消毒剂。 10.加强对员工和顾客的健康教育指导,保持手卫生,遵循呼吸卫生/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掩。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11.限制有大规模人员参加的聚集活动。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蒋若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