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葫芦岛市委书记孙轶主持召开中共葫芦岛五届市委第72次常委会议。 市领导王力威、郑宏伟、严喜鹤、朱建中、石文光、张海平、蹇丹、那波、甄国强、闫庆礼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研究讨论了《葫芦岛市关于破坏营商环境责任追究办法》;听取了《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的实施意见》的情况汇报;听取制定《葫芦岛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葫芦岛市县(市)区经济发展奖励办法》情况汇报;听取制定《葫芦岛市沿海经济带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和《葫芦岛市重点园区经济发展奖励办法》情况汇报;听取制定《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县乡财政体制加强财政建设的指导意见》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了《2017年葫芦岛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评比与奖励办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要自查自纠,在年底前开好民主生活会,对照中央文件、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检查自身在“四风”中存在的问题,剖析根源,结合我市实际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加大整治力度,对“四风”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在葫芦岛落到实处。 会议原则通过了《葫芦岛市关于破坏营商环境责任追究办法》,并指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办法》加大处理和曝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两个《实施意见》、两个《计划》、三个《奖励办法》和一个《指导意见》,迅速下发文件,各县(市)区要认真解读文件,抓好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