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关注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图片 视频 全国

国内

旗下栏目: 国际 国内 时政 社会

黑龙江绥化两名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 主动投案受减轻处理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7-28
摘要:7月26日晚间,黑龙江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称,庆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司丙文和庆安县公安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尚满为涉黑人员充当保护伞,其主动投案符合减轻情节,均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通报称,经查,司丙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7月26日晚间,黑龙江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称,庆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司丙文和庆安县公安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尚满为涉黑人员充当“保护伞”,其主动投案符合减轻情节,均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通报称,经查,司丙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为涉黑人员充当“保护伞”,收受涉黑人员礼品和礼金,向涉黑人员优惠购买房屋和索要砂石,已构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行为;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不认真、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涉黑人员非法采砂行为未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制止,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经查,尚满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为涉黑人员充当“保护伞”,收受涉黑人员礼品,已构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不认真、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辖区内多次发生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未能及时查处,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徇私情违规为涉黑人员违法行为说情和参与赌博,已构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2019年6月23日,司丙文到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绥化下沉小组驻地主动投案、如实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违纪违法事实,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相关规定,符合减轻情节,给予司丙文同志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稍晚些的6月25日,尚满到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绥化下沉小组驻地主动投案、如实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违纪违法事实,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相关规定,符合减轻情节,给予尚满同志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绥化市纪委监委在上述通报中称,市纪委监委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向组织投案,如实说明违纪违法事实,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依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理。对拒不主动投案交代问题或者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坚决依纪依法从重惩处。

责任编辑:admin
首页 | 资讯 | 关注 | 科技 | 财经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视频 | 全国
    版权所有 元方科技  技术支持:元方科技 E_mail:1689728018@qq.com 微信:i_5iecity ICP备案证书号:浙ICP备13011823号

    浙公网安备 33068102000449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浙公网安备 330681020004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