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吉林省教育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中宣部等8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安全生产进校园活动,坚持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校园安全责任落实,并将“平安校园”活动嵌入到“十三五”规划中“校园保障工程项目”的各项任务当中,相得益彰,取得喜人成果。 吉林省教育厅党组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不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以“平安校园”为引领,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系列教育活动,为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监管注入了强劲势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共组成13个督查组,高校组成20个督查组,出动督查人员200余人次,省级督查和交叉互检覆盖地区和学校超过60%。 目前,吉林省教育系统连续10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实现了连续40个季度持续下降。 “安全生产进校园”,是安全生产“七进”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全省教育系统严格落实“管行业管安全”要求,结合“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使校园安全文化遍地开花,硕果累累。 明确安全责任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安全责任。落实省委、省政府《吉林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稳定工作部署会议,切实把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开展安全隐患治理 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突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管,切实消除隐患,根据行业和季节特点,突出薄弱环节,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等级管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学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 加大重点领域管控 依据《校园消防安全建设标准》《高等学校消防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办法》《校车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要求和标准,加强建设、加大管控,增强隐患治理的监管能力,加强教育行业安全监督检查,打击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落实安全教育培训 将安全教育演练培训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安全教育师资、教材、课时、培训、演练五落实。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教育体验基地建设,利用安全教育基地对辖区内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培训,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全员岗位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推动安全基础建设 按照吉林省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继续推动《校园校车安全保障工程》。各地要继续巩固校车、校园警务室、校园校车监控平台“三个全覆盖”成果。高校要实现校园警务室、校园监控平台、校园警务巡逻车、安全教育演练和警务联络官“五个全覆盖”,推进高校校园安全基础建设。 强化应急体系建设 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组建和培训专兼职应急队伍、排查和治理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储备各类应急物资和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 纳入年度考评内容 省高校工委、教育厅将对各高校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隐患排查情况、自查自改情况、安全监管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比,对落实好的高校给予通报表扬。凡发生重大校园安全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一律取消本年度单位和责任人各种先进评选资格,并追究学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