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的有关文件要求,省人大机关一手抓激励,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一手抓管理,促进代表担当作为,更好地履行人民赋予的权利。 为代表学习培训创造条件。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每年都制定代表学习计划,开展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并注意增强代表履职培训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举办6次省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参加学习的代表达1300多人次,内容涉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履行代表职务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帮助代表知晓法定权利义务、掌握履职程序方法,基本实现了代表参与培训全覆盖。为了帮助代表学习,还编印了人大代表履职手册,发到每一位代表手中。为了便于代表知情知政,人代联委定期向代表提供相关资料,帮助代表了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了解“一府两院”的重要工作和活动;借助代表履职平台,及时向代表推送常委会重要会议和活动情况;每年人代会前,都召开通报会,邀请“一府两院”领导向代表通报一年来工作情况,协助代表做好与会准备。 完善代表履职管理和监督。本届以来,省人大机关对代表履职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建立代表履职档案,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同时也作为人大换届时推荐代表连任的重要依据。2014年,南京、淮安、扬州、泰州4市率先开展了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试行办法》,使这项工作形成制度化安排。本届以来,全省近800名省人大代表均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原选举单位报告了履职情况,13个省直代表组以小组为单位向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履职情况,实现了“全覆盖”。同时,加强指导,普遍推开县乡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的工作,有效地激励代表更好地履职为民。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和保障。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把做好代表服务和保障作为机关工作的中心任务谋划和推进。人代联委作为代表工作机构全力以赴,同时人大机关各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形成了做好代表服务工作的合力。市县各级人大也进一步健全代表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力量,不断提升代表服务保障水平。乡镇、街道人大更是把代表工作作为最主要的任务,为代表履职提供全方位服务。全省各地都根据法律规定,将代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建立了相应的增长机制。省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出台文件,要求代表所在单位积极支持代表的履职活动,给予时间保障和必要的物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