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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用战疫医护人员形象进行商业炒作!黑龙江禁6种广告

来源:黑龙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4-14
摘要:为切实维护战疫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广告市场秩序,日前,黑龙江省开展了针对广告经营单位发布涉及战疫医护人员的广告审查。 目前,援鄂医护人员正陆续返回黑龙江

为切实维护战“疫”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广告市场秩序,日前,黑龙江省开展了针对广告经营单位发布涉及战“疫”医护人员的广告审查。

目前,援鄂医护人员正陆续返回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各广告经营单位借新冠肺炎疫情发布含有涉及战“疫”医护人员内容的商业广告,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以下六种广告严禁发布:

1、未事先取得医护人员的书面同意,擅自使用其名义或者形象的广告;

2、含有战“疫”医护人员专用、指定的商品和服务等内容的广告;

3、含有与医护人员身份相冲突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

4、影响、贬低医护人员名义、形象的广告;

5、将被授予烈士称号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业广告;

6、其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违规广告,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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