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近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组织保障等。《意见》自2018年元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根据《意见》,未来广东中考将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实行13门科目全科开考,招生科目至少8门,2017年初一新生开始建立素质评价档案,各市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依据或参考。 总体看来,广东省的中考改革方案,是对教育部去年9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落实,其目的是与正在推进的高考改革方案接轨,建立全新的考试招生制度。与之前中考考试招生最大的变化是,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并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关注学生的个性和兴趣培养。 新中考改革,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全科开考,二是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对于全科开考,有人担心会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但其实全科开考的目的,是促进各初中学校开齐开足所有义务教育课程,避免“考什么才教什么,教什么才学什么”。全科开考主要是合格考试。而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则是在知识教育之外,关注学生学习之外的其他能力和素质。 重视学生个性和兴趣发展,主要体现在中考科目设计与高中自主招生。新中考最受学校、学生、家长关注的是录取科目变化。与过去所有考生考统一的科目不同,新中考将实行4+ X科目组合,给学生中考科目选择权。按照广东教育厅公布的方案,各地从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中由学生选择X门,或从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中选择X门。当然是否给学生选择科目的权利,还要结合各市的情况,因为意见规定,“有条件的市,可以探索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门科目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科目的机会,发挥学科优势,促进学生发展兴趣爱好。”对于高中自主招生,各市可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但如何让综合素质评价得到学校和学生的重视,以及让选择权发挥促进学生个性和兴趣的作用,还必须结合我国基础教育实际,避免改革被功利对待。因此,广东在推进中考改革时,需要理性进行顶层设计。首先,如果扩大学生科目选择权,设置4+5选3,或者4+ 6选3科目组合,必须与之对应,加大高中自主招生力度,并在自主招生中,推进招考分离,这样才能引导学生重视综合素质,以及兴趣培养。 其次,如果中考主要还是维持以4+ X总分或者分数+等级为主的录取方式,那综合素质评价,极有可能流于形式,选科会被功利对待(浙江、上海的高考选科也被功利对待),在这种情况下,给初中生选科权利可能会导致更早“分科”。因为虽然以前各地在4之外,大多另把2门(物理化学)或3门(再加历史)作为录取科目,即便选3科目也不比以前少,但是,在6选3后,会出现功利选科问题的。反而4选3的功利选择空间更小。这是我国基础教育的现实。 再次,推进中考改革,需要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准备,包括解决学校的师资、课程建设、教学设施场地问题,因为如要满足学生的选择权,初中也要和高中一样推进选课走班,这对学校的办学条件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同时,学校要重视对学生的生涯规划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兴趣,并引导学生结合个性、兴趣、能力规划学业和职业发展。 作者:熊丙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