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何特点?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2019年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时指出,涉及疫情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问题口罩”案量超85%。 澎湃新闻注意到,针对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两高两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将制假售假等9类犯罪作为打击重点,要求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物资,用于防治新冠肺炎的假药、劣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器材的,依照相应罪名定罪处罚。 今年2月中旬以来,最高检连续发布了十批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第四批专门结合假口罩、假消毒液案例以案释法,给各地检察机关正确办案提供了指引。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涉疫情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犯罪对象集中。涉“问题口罩”案件超过85%,其余案件涉及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物资。二是罪名集中。主要涉及5个罪名,分别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经营罪。三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深度交织。比如同样是口罩案件,由于口罩种类、涉案金额、犯罪手段等方面不同,可能涉及多个罪名,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竞合的规定,有的适用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有的适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 数据显示,2019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346件7430人,同比分别上涨31.5%、24.3%;提起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