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阳 刘建华) 日前,江都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从本月起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自我排查、专项督查3个阶段。期间,各镇(园区)组织专人对辖区各类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自查,做到不漏一户、不留死角。区人社局、总工会、经信委、建管局、工商联和企协等部门将组成督查组,对各镇(园区)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核查。 《方案》明确,专项行动以建筑施工、交通水利在建工程项目,造船企业、小微型加工制造企业及租赁型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施的情况;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和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信用惩戒情况。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