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浙江海警局依法对舟山一家公司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占用海域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5公顷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2645.31万元,此次该行政处罚金额创下全国海警行政处罚之最。 今年6月3日,舟山海警局对舟山某公司用海项目进行突击登岛检查,发现该公司为方便施工,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截弯取直建造堤坝,并连同附近落石形成延伸,导致堤坝外侧海域受到非法占用。同时,该公司为收集油罐附近污水,在油罐组区间擅自建设一处应急事故水池,造成填海事实。经第三方测量界定,确认该项目共非法填海造地4.5219公顷。因相关公司涉及违法行为重大,该案被移交浙江海警局办理。
今年8月3日,浙江海警依法向涉案公司开出了2645.31万元的海洋行政处罚罚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