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泉州市公安机关积极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要求,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执法行为合理合法、公正文明,执法质量长期保持在全省前列。 健全完善执法办案新机制 泉州市公安局全面规范案件材料网上扫描录入、网上审核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执法办案新机制。网上执法办案新机制建成后,案件信息必须录入网上办案系统,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缺失任何一个法定步骤,下一个步骤就无法进行。为一线民警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对接处警、现场勘查等执法现场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上传至执法办案系统。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对执法办案场所、巡逻车辆、110接处警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随着,信息化手段应用的显著提升,进一步提高了民警的执法办案效率,进一步强化了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 提升涉案财物科学管理水平 近年来,泉州市公安机关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涉案财物管理混乱问题,认真思考,深入调研,创新模式,完善机制,在涉案财物管理上实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应用、精细化监督”的工作模式,大力提升涉案财物科学管理水平。涉案财物管理的经验做法在全省现场会上推广。泉州市公安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建设1.1万余平方米的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是全省最早启用的地级市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地。同时,拟于2018年初启用管理系统,与省厅执法办案系统互联互通,运用“条形码”技术,实现“一案一档、一物一号”,将涉案财物信息,由公安网导入政务网,流转到检察院、法院、财政局,实行“换押式”流转。 推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切实提高办案质量,防止执法失误和偏差,出台了《泉州市公安局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度》,为公正处理各类重大疑难案件提供了更加规范的程序。该制度的出台,完善细化了内部监督程序,提高了法制民警的法律业务水平和监督执法能力,确保了全局重大疑难案件研究的质量和效率,有力推动了执法工作正规化建设的发展。 实行案件四级审核把关 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泉州市公安机关严格实行案件四级审核把关制度,即案件在调查终结后,要经过“办案民警提出处理意见,办案单位法制员和主要负责人前期审查,法制部门全面审核,以及局领导研究审批”四个环节,才可作出最终处理决定。案件四级审核把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办案呈报、审核、审批、执行等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职责,强化每个环节民警的责任意识,从实体到程序,从处理到执行,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狠抓案件执法质量考评 泉州市公安机关坚持以执法质量考评为抓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狠抓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推动执法质量和办案水平进一步提升。创新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形成了以个案考评为主,年度考评与平时考评相结合,一案一评和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紧抓执法规范化建设这条主线,不断调整、补充、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标准,继续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信访工作情况等纳入执法考评范畴,充分发挥执法考评对公安工作的导向作用,有力助推执法质量考评绩效长期位居全省前列。(李肇兴 黄连躬) 作者:李肇兴 黄连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