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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政府信息发布“以公开为常态”

来源:互联网 作者:ra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7-12-31
摘要:贵阳市政府网站有了新规范 政府信息发布以公开为常态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贵阳市政府网站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市政府门户网站必须包含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等内容,而政府信息发布必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办法》所称网站,是依法设立的

  贵阳市政府网站有了新规范

政府信息发布“以公开为常态”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贵阳市政府网站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市政府门户网站必须包含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等内容,而政府信息发布必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办法》所称网站,是依法设立的由市政府门户主网站、各区(县、市)政府以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建立的通过国际互联网面向社会公众的网站组成的网站群。

根据《办法》,网站网页版式设计应庄重、大方、简洁,体现政府网站的严肃性、客观性、公正性,同时要注重突出贵阳市以及本部门、本单位、本区域的特色。网站的内容设计应包括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策法规、解读回应、互动交流、搜索引擎共计六个内容,并突出服务社会宗旨,努力创建具有适合本部门实际的特色栏目和应用。

网站应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政府信息发布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格信息审核制度,所有上网信息发布前须由单位主要领导或责任领导进行审查,确保网站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合法性,未经审查一律不得发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五类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宜公开的经济、科技、社会等信息,未经议决的行政管理事项(公开征集意见的除外),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的信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记者 肖达钰莎)

来源:贵阳晚报 编辑:滚动新闻编辑组

责任编辑: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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