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是各级党委政府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福建省泉州市司法局坚持“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给予出路、保障生活”原则,通过落实责任田等办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特别是立足全市民营企业较为发达的市情,不断探索社会化的安置途径,广泛发动企业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基地,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到企业工作,有效地解决他们生存和生活的需求。今年来,泉州市依托企业建立了59家就业安置基地,让202名刑满释放人员获得再就业,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有工可做,有生活来源”,这是刑满释放人员尽快融入社会的必要物质保障,也是党委政府落实安置帮教任务的前提。泉州市、县两级司法局加大工作宣传,主动服务,引导企业家承担起社会责任,一方面协调企业接收刑满释放人员到企业就业,帮助这些企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相关规定,凡企业接收刑满释放人员达到一定数量的,即减免30%的税收,还可获得已缴刑满释放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 另一方面,泉州市创新工作方式,利用本地民营经济发达、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众多的有利条件,积极协调企业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基地,覆盖到全市所有的县(市、区),涵盖了服装、鞋业、建材、水暖、农业等行业,累计安置1000余名刑满释放人员,其中仅匹克集团就安置了27人,被大家亲切称为“爱心中转站”,有效地缓和了社会矛盾,促进了泉州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