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库管理保护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是一项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锦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一工作。市政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积极建言。在去年年初召开的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上,市政协委员冯文和、陈佳琪提交了《关于全面推行锦州市“河长制”的建议》的提案。 市政协委员陈佳琪告诉记者,流经我市的这几条河流是上天赐予锦州老百姓的财富。但是由于河流作为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所以经常会被过度使用和过度开发。建立河长制,把河流的责任划分清楚,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提案得到了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成立了三级河长制,从市到县到乡。相信河长制一定会推动我市河畅水清岸绿。 市委、市政府把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为本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来构建河库管理保护体制机制。据市河长制办公室的高阳介绍,去年年初以来,按照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内容,市级和所辖的9个县(市)、区全部印发了《锦州市河长制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内容,进一步细化和实化了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实现了组织体系、相关制度、监督考核和考核评估“四个到位”。去年下半年,为更好地落实河长制工作,我市结合实际印发了《锦州市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目前,我市正在结合河流自身特点和现状,着手“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工作,力争做到一河一库一规划、一河一库一档案、一河一库一治理、一河一库一管护的工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