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制度,向这些岗位倾斜! 那么具体会向哪些岗位倾斜,除了工资补贴,还会采取哪些扶持方式呢?
根据近来的一系列政策,教师和医疗这两类事业单位会受到大力扶持,之前政策就说: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而地方尤其边远地区的教师和医生尤其受到重视,最直观的是这一类的岗位往往给事业编制,在事业单位控编减编的压力下是难能可贵的。
除了给编制,有的还给安家费,工资津贴都比较高,这些往往以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方式来实现。 除了教师医护人员,农林技术岗位也受到重视,是为了扶持三农发展,到基层岗位去,待遇可能一般,但是政策在积极引导,前景还是比较光明的。
综上,边远地区的基层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是政策扶持的重点,大家在选读专业或者报考的时候不妨考虑下这类岗位 【延伸阅读】 事业单位编制大幅消减 事业单位改革分类最终分为这4类 今天,出了个重磅新闻,值得各位考编朋友们关注,这将会影响你未来考编,先来看新闻概要: 《黑龙江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近日开始实施,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推进事业单位去市场化。 省直事业单位机构至少精简两成,全面压缩现有事业单位编制规模,根据实施意见,黑龙江省要科学配置资源,大幅压缩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模,节约集约配置资源,提高使用效益。 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20%, 事业单位内部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20%, 事业编制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5%; 市(地)、县(市)事业单位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0%, 事业编制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0%。
“小散弱”事业单位会被撤销或整合,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回归行政机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尽可能转为企业,无经营收入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完全去市场化。未来,事业单位总编制会越来越少,黑龙江先走一步,非黑龙江考生,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 据相关统计,截止2017年,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总共3000多万事业单位职工,其中教育、医疗和农技服务工作人员,占事业单位职工总人数的3/4,教育系统人员即将达到一半。长期以来,诸多事业单位呈现机构编制规模与职能不匹配,规模较大、公益职能有限、人浮于事、“虚大空”等问题,事业单位编制精简、缩编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大势所趋。那本次事业单位改革,将会以什么样的进行呢? (1)省直部门原则上不再设立执法队队伍 (2)“小散弱”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合并 (3)“公益一类”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有经营收入 (4)经济效益好的“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先期转企 事业单位实行分类改革,最终分为这4类! 事业单位改革国家早已提之,之所以要进行分类改革,是因为如今我国事业单位体系太过庞大,截止到2017年数据:我国公基有126万个事业单位,仅正式员工就超过3000万人!出现了诸如“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效能不高、机制不活”等问题。为了实行更好的管理,也为了体制内能够健康发展,将在两年之后,也就是到2020年,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根据文件中规定,事业单位将会依据社会功能将其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公益服务三类。但是到2020年,这几类将会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最终分为四类。 1、承担性质职能的事业单位:因为职责跟公务员部分岗位重叠,未免造成“混乱”,因此将会有少部分人经过考试等直接转为行政编制,待遇等同公务员。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为了维持市场的稳定,今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会完全转为企业!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单位已经在2017年转企成功,剩下的也会在两年内完成转企,以后没有了编制“束缚”,将会各凭本事吃饭了。 3、公益一类:市场不能配置资源的,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基础科学研究,今后将完全依靠财政吃饭,类似于全额拨款。待遇不会很高,但就是稳定。 4、公益二类: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我们知道高校教师、公立医院将会取消事业单位编制,除此之外,分类改革之后工资差异会比较大。因为工资和福利会由身营收和财政补助两部分组成。
在条例中,我们发现,有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有机会能转公务员行政编!并且“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是如今政府改革重点对象,改革范围有三类:政府直属事业局、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构。 改革一直在进行中,只是大家要知道这种事情并非一日之功,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试点了,相信不久之后全国范围内实施,在那来临之前,我们应该努力做好准备,以免到时候机会来临却把握不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