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关注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图片 视频 全国

国内

旗下栏目: 国际 国内 时政 社会

广元市检察院依法对何春蓉、唐静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互联网 作者:ra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7-12-08
摘要:四川在线消息(记者张庭铭)近日,记者从广元市检察院获悉,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何春蓉、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唐静受贿的案件,由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2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何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张庭铭)近日,记者从广元市检察院获悉,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何春蓉、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唐静受贿的案件,由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2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何春蓉利用其担任剑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现金人民币共计48.5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唐静的起诉书指控显示:2014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唐静利用担任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多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张庭铭

责任编辑:rain
首页 | 资讯 | 关注 | 科技 | 财经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视频 | 全国
    版权所有 元方科技  技术支持:元方科技 E_mail:1689728018@qq.com 微信:i_5iecity ICP备案证书号:浙ICP备13011823号

    浙公网安备 33068102000449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浙公网安备 330681020004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