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法院系统立功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严格按照程序和条件推荐的基础上,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拟推荐下列单位和个人申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给予记功,现予公示: 一、拟申报集体一等功单位: 高淳区人民法院 二、拟申报集体二等功单位: 鼓楼区人民法院 玄武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三、拟申报集体三等功单位: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 四、拟申报个人一等功: 六合区人民法院城东人民法庭审判员 朱明来(女) 五、拟申报个人二等功: 1、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调研科科长 郑 康 2、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贷审判庭副庭长 黄伟峰 3、玄武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局专职副书记 姚志龙 4、秦淮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刘 娟(女) 5、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刘福清 6、栖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 猛 7、江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 郭秋菊(女) 8、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人民法庭副庭长 邵晓瑞 9、溧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王 林 10、高淳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周忠强 公示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5日结束,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综合处反映。 联系电话:83522376 联系人: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