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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诽谤英雄烈士可追究刑责

来源:互联网 作者:ra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7-12-23
摘要:随着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起诉媒体名誉侵权案的提出,英雄烈士名誉权如何保护一度引社会关注。昨日,首部保护英雄烈士的专门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简称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

  随着“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起诉媒体名誉侵权案的提出,英雄烈士名誉权如何保护一度引社会关注。昨日,首部保护英雄烈士的专门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简称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网络运营者发现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网络信息时,负有及时处置的义务。同时,建立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件的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作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对实施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等行为的应依法追究治安和刑事责任。

保护近代以来的“英雄烈士”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在草案说明中称,近年来,一些人以“学术自由”、“还原历史”等为名,通过网络、书刊等丑化、诋毁、贬损、质疑英雄烈士,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今年全国两会上,共有251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群众来信建议通过立法加强英雄烈士保护。

卫青、霍去病等历史人物算不算英雄烈士?草案中明确了“英雄烈士”的范围。草案第二条规定,近代以来,为了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促进世界和平、人类进步而英勇献身、毕生奋斗的英雄烈士,功勋彪炳史册,精神永垂不朽。

许安标介绍,现实中的英雄模范人物和群体与草案规定的英雄烈士精神是一脉相承的,对他们的褒奖、人格等合法权益的保护适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适用本法。

检察院可就英烈名誉侵权

提起公益诉讼

值得关注的是,草案明确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合或利用广播、电视等,以侮辱、诽谤或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上述权利。

草案还规定,网信等有关部门在对网络信息进行依法监管中,发现有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等行为的,应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并消除信息。网络运营者发现其用户发布侵权信息的,应停止传输并消除信息并向有关主管机关报告,否则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处罚。针对上述侵权行为,草案特别规定被侵害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被侵害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不起诉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侮辱、诽谤英烈

构成犯罪将追究刑责

草案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权应承担的责任予以明确。在第二十六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权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针对在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无关活动行为,草案要求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及时劝阻,如不听劝阻,由县以上地方政府民政、文物主管部门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草案还明确,如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草案特别明确县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英雄烈士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给予处分,构成犯罪同样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英雄烈士保护法

(草案)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合或者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图书、互联网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权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被侵害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侵害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对这些侵害行为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英雄纪念碑及其名称、碑题、碑文、浮雕、图形、标志等受法律保护。

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供公众瞻仰纪念设施、悼念英雄烈士、告慰先烈英灵,开展教育纪念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雄烈士无关的活动。

禁止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

链接

人民英雄纪念碑及其名称、碑文纳入保护范围

南都记者了解到,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决议,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外,建立一个人民英雄纪念碑。当日下午即举行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典礼,毛泽东主席率全体代表参加并宣读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建成后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成为国家和人民纪念缅怀为中国革命和国家建设而英勇献身的英雄烈士的标志性纪念设施。

据此,昨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规定,矗立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争取民族独立解放、人民自由幸福和国家繁荣富强的精神象征,是国家和人民纪念、缅怀英雄烈士的永久性纪念设施。人民英雄纪念碑及其名称、碑题、碑文、浮雕、图形、标志等受法律保护。草案还对其他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开放和管理作了规定,为纪念缅怀英雄烈士提供场所和服务,发挥其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本版采写:南都记者 王秀中

见习记者 刘嫚 发自北京

作者:王秀中 刘嫚

责任编辑: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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