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关注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图片 视频 全国

国内

旗下栏目: 国际 国内 时政 社会

内蒙古海拉尔:4月5日以来有黑龙江旅居经历者需集中隔离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4-17
摘要: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辖区海拉尔区在最新公告中提出,对4月5日以来有黑龙江省旅居经历的返赴海拉尔人员安排至酒店集中隔离,另外,机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辖区海拉尔区在最新公告中提出,对4月5日以来有黑龙江省旅居经历的返赴海拉尔人员安排至酒店集中隔离,另外,机场、火车站等卡口要全面加强对黑龙江省返赴人员、车辆的管控工作。

4月15日,一名由海拉尔赴哈尔滨人员已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海拉尔区是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信息、旅游中心。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4月16日成文的第81号公告介绍,4月5日以来,有黑龙江省旅居经历的返赴海拉尔区人员,由居住地所在镇、街道统一安排至集中隔离酒店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食宿费用自理),隔离期满后继续居家健康观察7天。经由海拉尔区中转至其他旗市区的人员须接受所在旗市区转运安排。

公告称,自黑龙江省返赴海拉尔区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4天内暂缓返赴海拉尔区的行程安排,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返赴海拉尔区的,联系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或相关企业机构,于返赴当日直接前往指定集中隔离酒店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并自行承担隔离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有蓄意隐瞒或拒不配合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各镇、街道、企事业等单位要与其所属地区、单位的外出返赴人员主动联系,讲明事情利害关系,恳请大家理解配合,共同做好思想工作。

“上述人员中如有发热、干咳、胸闷气促、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应立即联系所在社区(村)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公告称,机场、火车站、道路交通卡口自即日起全面加强对黑龙江省返赴人员、车辆的管控工作,确保不漏一车、不落一人,如无极特殊情况或不服从集中隔离安排的,就地劝返。救灾救护、运输应急和生活物等出入城车辆及人员,要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正常后即可通过应急通道通行。黑龙江省或途径黑龙江省返赴海拉尔区的物资车辆,严格落实消杀工作,实施无接触式装卸,物资安置妥当后,原路返回。

澎湃新闻注意到,黑龙江省卫健委4月16日通报的一名无症状感染者常住址就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

通报称,刘某,女,38岁,无业,4月5日,21时许和丈夫及父母从海拉尔乘K928次列车(11车厢56号)前往哈尔滨,4月6日陪同母亲乘出租车到哈医大一院就诊,此后,刘某多在医院陪护,直到4月12日9时许,由专车送至隔离酒店,当天与母亲一同转回哈医大一院隔离至14日。4月15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通报介绍,刘某陪护母亲曾与4月14日确诊病例刘某2(女,71岁)在同一病房。而刘某2系4月10日确诊病例陈某的同病区病友。4月1日,刘某2在哈尔滨市第二医院住院,后因胸腔积液于4月3日到哈医大一院就诊并住院,此后一直在该院住院,4月10日转至哈医大一院单间病房隔离治疗。

责任编辑:admin
首页 | 资讯 | 关注 | 科技 | 财经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视频 | 全国
    版权所有 元方科技  技术支持:元方科技 E_mail:1689728018@qq.com 微信:i_5iecity ICP备案证书号:浙ICP备13011823号

    浙公网安备 33068102000449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浙公网安备 330681020004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