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最新情况 7月9日0时至24时,云南省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7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 截至7月9日24时,我省现有确诊病例120例(本土38例,境外输入82例),无症状感染者21例(本土3例,境外输入18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
7月7日0时起,瑞丽市对主城区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市民居家隔离。在居家隔离期间,生活物资由瑞丽市指挥部组织保供企业配送到户。目前瑞丽市城区共设立了23个保供点,提供蔬菜、肉、蛋、水果四大类生活物资,每个保供点均配备工作人员保障服务,为居民提供便利。 ![]() ![]() 据悉,目前瑞丽市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全市各大型商超库存大米、面粉、面条、油、鸡蛋、纯净水、牛奶、肉制品等物资充足,可满足全市居民生活需求。同时,瑞丽市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药店等重点场所的居民生活物资及防疫用品的价格监测,目前市场物价平稳。 缅甸单日新增超4000例 瑞丽三次疫情都与缅甸有关 另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缅甸卫生与体育部7月8日晚发布消息,在当天检测的14927个样本中,发现413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再创缅甸出现新冠疫情以来单日新增确诊病例新高,确诊率也仍保持在27%的高位,当日还新增51例死亡病例。 缅甸大量增多的新冠确诊病例给医疗系统带来极大压力,其中曼德勒各家医院已经达到收治极限,大量新增确诊病例无法进入隔离治疗区。 近一年时间里,边境小城瑞丽连发疫情,迄今三度封闭管理。央视报道显示,三次疫情均与缅甸有关:
疫情防控压力大,还和缅北电信诈骗有关? 邻国确诊病例暴增,加之多地密集发布劝返公告,要求名单内滞留在缅北的涉嫌非法出入境、电信诈骗和网络赌博犯罪行为人员限期返回,否则将其认定为失联人员并按程序提请注销户籍。
姐告、猴桥、南伞、勐阿、打洛……这些缅北地区与中国云南边境相邻的各个口岸,每天都排起长队,挤满了等待回国的人。 滞留在缅的电信诈骗人员大量自首,也影响到了瑞丽的疾控系统。他们中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疫情之后,他们都是24小时连轴转,“就单单现在从缅甸回来自首的人员,每天就有将近100多人,我们要给他们做核酸检测,假如查出来感染新冠病毒的,马上就要流调、要隔离。瑞丽市疾控中心有60多名工作人员,再加上聘用的40来个合同工,人手还是吃力。” 虽然有的地方早已开放了回国路线供其选择,但依然有部分不法人员铤而走险,通过非法渠道回国,给疫情防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隐患。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缅北地区 电信诈骗活动猖獗 “无需文凭、底薪八千、机票报销、食宿全包……”这种听起来特别轻松的工作,背后实际上是骗子们准备好的陷阱。
嫌疑人自述 近年来,随着国内对于电信诈骗的重拳打击,国内的电信诈骗团伙大多数转移到国外。缅甸,特别是缅甸北部区域已成为电信诈骗团伙的主要栖身之地。
目前该地区大概有十万多人从事电信诈骗,这些栖身境外的诈骗团伙,通过冒充公检法机关执法、骗贷、裸聊、刷单返现投资理财、杀猪盘等方式进行诈骗。 ![]()
在这里“工作”环境恶劣,而且人身自由受到严格的限制,稍有不从便会被殴打、电击、泡水牢。如果后悔想要离开,至少要交3万元的“赎身费”,反抗强烈的便会被卖去贩毒、卖淫,甚至被打死。
![]() 嫌疑人自述 6月22日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境外诈骗的猖獗形势时提到,目前境外窝点实施的诈骗,占了总发案数的六成以上。而据专业人士分析,缅北窝点实施的诈骗,就占了境外发案数的至少六成。 认清形势 放弃幻想 有些顽固的骗子,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回来的。他们自然也不会坐以待毙,而是会以自己在缅北正常经商为由来进行掩盖,想继续从事原有的勾当。 因此更要甄别到底哪些是真正的从业者,哪些是以从业为名来掩护的。于是,我们看到了这么一则通告: ![]() 此次登记备案的对象包括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出入境证件合法出境后停(居)留于缅北地区的中国籍人员,以及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出入境证件合法出境后停(居)留于缅北地区,但证件已过有效期限或证件遗失的中国籍人员。 通告列出了登记备案的地点。德宏州有芒市芒海通道、瑞丽姐告口岸、畹町口岸、陇川章凤口岸、盈江那邦口岸;保山市有腾冲猴桥口岸、滇滩通道;西双版纳州有景洪市曼栋通道、勐海县打洛口岸;临沧市有镇康南伞口岸、耿马清水河口岸、沧源永和口岸;普洱市有孟连勐阿口岸。 通告显示,登记备案的时限为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出入境证件种类及证件号码、户籍地等基本情况,手机号码、固话号码、固网账号、QQ微信等通联方式,以及从业情况。 公安机关敦促涉嫌非法出境或从事对中国或中国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赌博、洗钱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尽快回国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有这种想法的人,还是太年轻。 6月26日,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的第三、十四、十五条,专门就打击境外犯罪工作做了明确。 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境外执法机关移交的证据经审核加盖公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境外羁押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归根结底,大家一定 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判断能力 不盲目跟风,不贪图便宜 提高警惕,不让电信诈骗有余地 保护自己,不给疫情防控增压力
来 源:云南共青团综合自终极诈骗、中国警察网、中国新闻周刊、中国青年报、央视新闻、云南刑侦等 来源 云南共青团综合 |